试题详情
- 简答题合同中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但在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经常不在现场,那么由发包方认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是否有效?
-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其他人有权进行经济签证,那么其他人的签字就是无效,针对本案,那么由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就是无效。
但如果承包方将经济签证送交发包方后,应该签认而由于发包方总工程师不在场或由于其他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签认,这实际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据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9版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有详细规定,若发包方在收到签证(即索赔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予回复的,则该签证(索赔)内容成立。承包人可根据此条款获得实际签证的效果。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司法解释是否可
- 某工程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
-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
- 对甩项验收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 合同中约定:结算套用北京市2001年关于
- 招标人在招标文本中明确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
- 某一机场建设工程,已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 目前建设市场上的低价中标及挂靠工程双方自
- 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备案?
- 建筑施工总承包应如何签订有效的劳务分包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签证款应经业主盖公章
- 当承发包双方都对工程的某一部分(非地基基
- 承发包双方发生争议并导致诉讼,承包方诉
- 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方出现较大的质量事故或
- 保修金既然是工程价款的一部分,欠工程款的
- 地、市建设行政部门规定要算的如文明工地措
-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是否必然带来工
- 依据《司法解释》第24条,施工行为地与不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