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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研究型课程的学习情况记录中,教师有哪些操作注意点?
  • 研究型课程在1-9年级称探究型课程,10-12年级称研究型课程,以下将按照四个学段分别进行说明:
    1-2年级操作说明
    探究型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1-2年级)
    由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等部分组成。现将这几个栏目及留言部分的使用说明分述如下:
    (1)主题探究活动每学期不超过6次,每次活动的评价结果,记在“学习成绩”栏目中。“学习成绩”、“学期总评”均采用星表达,有四星、三星、两星、一星四个等级。
    (2)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部分,可视具体情况,由教师、同学、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教师在书写时可写一些鼓励性评语和针对学生学习的建议。
    (3)“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栏目的具体评价标准与要求参见下表

    3-5年级使用说明
    探究型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3-5年级)由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等部分组成。现将这几个栏目及留言部分的使用说明分述如下:
    (1)主题探究活动每学期不超过6次,每次活动的评价结果,记在“学习成绩”栏目中。“学习成绩”、“学期总评”均采用等第制表达,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2)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部分,可视具体情况,由教师、同学、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教师在书写时可写一些鼓励性评语和针对学生学习的建议。
    (3)“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栏目的具体评价标准参见下表。
    6-9年级使用说明
    探究型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6-9年级)由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等部分组成。现将这几个栏目及留言部分的使用说明分述如下:
    (1)课题研究每学期不超过4个,每个课题研究的评价结果,记在“学习成绩”栏目中。“学习成绩”、“学期总评”均采用等第制表达,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2)“课题研究”、“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部分的评价,通过学生本人、小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议由教师填写结果。“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栏目的具体评价标准参见下表。
    (3)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部分,可视具体情况,由教师、同学、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教师在书写时可写一些鼓励性评语和针对学生学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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