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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为什么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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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履行调解和裁决的义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书,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这里规定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与调解书不同,仲裁书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异议。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期限届满时,当事人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决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手段,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保证调解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司法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有权予以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执行的内容;申请执行的原因、理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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