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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刘小姐是某工程公司的行政专员,与公司订立三年的劳动合同。上个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刘小姐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公司为刘小姐办理了相关退工手续。上周,刘小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医,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二个半月。经咨询相关部门,刘小姐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对,便到公司交涉,要求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公司对其要求置之不理。刘小姐可以向公司提出什么要求?理由是什么?
  • 刘小姐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以二倍经济补偿为标准的赔偿金。
    公司的行为属于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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