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 一般来讲,民事法律行为除婚姻登记、收养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法律事务需要由本人亲自实施外,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当事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当事人可能因为事务繁忙、业务知识不熟悉等原因不能或者没必要亲自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一些事务,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的实质是受他人之委托,以他人之名义实施受委托事项的法律行为。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机制中实行代理制度,不仅可以弥补被代理人精力、知识的不足,充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提高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效率。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可以不亲自为之。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不属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如何告
-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确定
- 1949年至1956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
- 《劳动法》于1990年发布,其中第十章对
-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 为什么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
-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除终局裁决以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否
- 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于
- 以下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时效中止后,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颁布,()实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拓宽的调解渠道有(
- 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内容?
- 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何进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