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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如何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 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总则》、《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要求及时组织和开展对病人的紧急抢救、现场调查和对可疑食品的控制、处理等工作,同时注意收集与中毒事件有关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证据,做好对肇事者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据收集工作。
    程序步骤为:(1)报告登记。对报告食物中毒的发病情况应详细进行登记;通知报告人采取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和呕吐物及可疑中毒食物以备取样送检;将食物中毒报告登记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2)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成立调查组;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调查;
    (3)样品的采集与检验:样品采集时应注意样品种类多样,无菌采样方法,足够的采样人数等;
    (4)调查资料的技术分析:包括确定病例,对病例进行初步的流行病学分析,分析事件的可能病因,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资料和实验室检验结果、临床表现及流行病学资料,对事件作出综合判定;
    (5)事件控制和处理:①尽快采取控制或通告停止销售、食用可疑中毒食品等相应措施,防治疾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②当调查发现中毒范围仍在扩展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③根据事件控制情况的需要,建议政府组织卫生、医疗、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食品和单位进行处理;
    ⑤根据中毒原因和致病因素对中毒场所及有关食品加工环境、物品提出消毒和善后处理意见;
    ⑥调查工作结束后撰写食物中毒调查专题总结报告,留存作为档案备查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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